問題1:我可以不吃藥嗎?只做心理治療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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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來門診求助的朋友以及家屬當中有部分認為“是藥三分毒”,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會對身體產生不良的影響,因此不愿意服用藥物,只愿意接受心理治療。那么,到底要不要服用藥物呢?你能只做心理治療嗎?
首先,這取決于我們遇到的是什么問題,也就是說,我們對求助者的問題或狀態(tài)的診斷是什么?如果確診是重性精神疾病,包括分裂癥、心境障礙等,藥物治療無疑是必不可少的治療手段,心理治療是保證良好預后的重要輔助手段;如果是神經癥,包括強迫癥、焦慮癥、恐懼癥等,藥物治療仍然是主要的治療手段,同時系統(tǒng)的心理治療對疾病預后也是非常重要的;如果是一般的心理問題,還沒有達到疾病程度,我們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情況選擇性用藥,心理治療在治療過程中可能發(fā)揮更重要的作用。中山市第三人民醫(yī)院精神科胡俊武
其次,我們可以看看除了“是藥三分毒”之外,藥物會給我們帶來哪些好處?第一,藥物可能比心理治療更快地控制和穩(wěn)定癥狀,使當事人盡快投入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學習狀態(tài);第二,藥物的作用可以讓當事人體驗良好的感覺,為心理治療建立基本的治療平臺。因為我們處于極度不良的感情狀態(tài)時,無法與人有效地交流,所以心理治療的進展也受到影響。
還有,真的藥三分毒嗎?藥物的毒副作用當然存在,對人體的不良影響有多大,需要進一步理解。從人體本身的角度來看,身體健康的人都有自己的解毒系統(tǒng),可以解毒少量的毒性物質。正規(guī)藥物必須經過嚴格的臨床藥物試驗才能上市。也就是說,除了療效正確外,藥物的毒副作用在人體接受和安全范圍內。從臨床經驗的角度來看,藥物說明書上提到的不良反應只有一部分人出現(xiàn),有的是一次性的,有的是可以忍受的,有的是應用相應的藥物消除的,如果個別特別嚴重,可以選擇其他不同類別的治療藥物進行更換。
總之,我們要權衡使用藥物的優(yōu)缺點,利益大于缺點時應服用藥物治療。